走了大运,白白捡了一窝飞龙的沈国平回家的脚步更加轻快了几分,这些小飞龙还小,他没打算对其下杀手,他还指望着,让这群小飞龙在空间里面大量的繁殖,然后自己就可以有无穷无尽的飞龙吃了。
从山路走出来的时候,沈国平将空间里面已经成熟的榛子收割了一茬,将这些榛子都放进自己的挎包里,掂量掂量,大约有四五斤左右。
想了一下,又将一斤左右的榛子收回空间里,种了下去。
再看看挎包里的榛子,个头明显比山上的野榛子大了不少。
嘎巴一声,沈国平捏开一颗榛子,里面的果仁非常饱满,放进嘴里嚼了嚼,满口生香。
“这味道真不错!好像可以不用炒,一样很香。”
好的榛子,只要自然成熟,就可以直接吃,而且吃起来比炒熟后更香。
更不要说,他空间里的榛子都是经过生命之水浇灌的,味道和营养都更胜一筹。
回到家,道口那里,不少人都坐在木头上面聊天。
“国平啊,今天没上山么?”
早晨沈国平去公社的时候,被不少村里人看到,但看到他背着枪,手里还拿着麻袋,不过麻袋里面看着好像啥都没有,这让不少人心理都觉得平衡了不少。
要是他每次上山都能有所收获的话,眼红的人可就太多了。
按道理来说,跑山的人一般都不会吝啬于将猎物分给看到的人,但是问题就在这里,沈国平带着猎物回村的时候,基本都没人看到,所以分不分肉,都看沈国平和沈连宝自己。
要是真的有人厚着脸皮上门要的话,他们也不会不给,但是别看金岗村这里比较穷,可大家都很要面子,如果是在路上遇到沈国平扛着猎物的话,他们也许会随口说一句,上门要肉这种事情,基本没人会做。
至于村里的关系,自然有沈连宝出面去维持,无论是队长,还是村长,沈连宝都给他们送了肉。
野猪肉在这个时候也是好东西,至少在没有分产到户之前,大家基本没有什么私人财产,在生产队一年到头挣得那点工分,有些时候还不够换一年口粮的,也就是赶上这两年收成好,所以大家基本还可以吃饱。
换成前些年的时候,就算是打到了野猪,也难留在自己家,别看那时候大家都很朴素,但是凡是当队长和村长的,都擅长一手道德绑架,想要吃独食,没有点口才是绝对做不到的。
共产的大棒砸到头上,谁敢不从?
“张大爷啊,今天没上山,去公社来着,从山路走回来的,这不是抄近,能少走好几里地么。”
张大爷在屁股下的木头上磕了磕烟袋,笑着道:“这也就是你,敢在这时候进山,山里的东西都在忙着找吃的,尤其是黑瞎子,要是遇到了,可不好走。”
这位张大爷叫做张富贵,年纪跟沈连发差不多,比沈连宝大了快二十岁,但谁让沈连宝的辈分大呢。
“咱们这边的山里多少年都没有听说谁见过黑瞎子了,要是真的有,我也不敢上山不是!”
“听说国平你都打了三头野猪了?你们家能吃了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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